记者 邱延波
通过房产中介公司购买二手房,交过订金佣金后却拿不到房子。中介公司不仅不退钱,反而以此为要挟,要求购房者起诉卖房者。
买二手房险陷“三角债”
签订买房合同一年多却仍然拿不到房,昨天上午,赵女士再次来到郑州市淮河路与大学路交叉口附近的中介公司,要求中介公司退还自己交纳的佣金。中介公司老板阎先生却要求赵女士必须先起诉卖房者,然后才能退钱。
2007年5月,赵女士通过郑州市大学路21世纪不动产郑州家和碧波园加盟店看中一套房子。5月20日,赵女士和中介公司与卖房者解女士签订购房合同。赵女士付给中介公司10000元(含1500元订金,8500元佣金),付给卖房者解女士10000元订金。按照合同,签订合同之日起40天内,双方共同到房管局立契并办房产过户等相关手续。但卖房者解女士却一直没有履行合同。
中介公司称协调无果,退还赵女士1500元订金,却不愿退还8500元的佣金。昨天上午,中介公司老板阎先生及代理律师称,赵女士必须先和中介公司一起起诉解女士,然后再退还赵女士的佣金,而且把赵女士列为第一起诉人。“中介公司是想让我陷进这个三角债里!我给中介交钱,中介没有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,就应该把钱退给我,要起诉也是先起诉中介公司,然后是卖房者啊。”赵女士说,解女士愿意将10000元订金退还给她,还愿意再多给2000元作为违约补偿,只是钱暂时还没有拿到。
中介律师承认是为借力打力
中介公司代理律师司先生解释了非要让赵女士起诉的原因。
司先生说,中介公司是靠收取佣金赚钱的。按照合同,谁违约,谁承担全部佣金。目前,中介公司应全额退还赵女士的佣金,向合同违约方——卖房者解女士追要佣金。“任何人都会站在自己的立场上考虑问题,如果把钱都退给你(赵女士)了,你(赵女士)不起诉对方的话,单独靠中介公司,很难起诉。所以,要拉你一起起诉对方。”司先生说。
天之权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的律师赵万军说,按照合同,中介公司应该全额退还赵女士所交的佣金,违约方解女士应该双倍返还赵女士所交的订金。不管是中介公司还是解女士,如果不把钱返还给赵女士,她都可以起诉对方。(东方今报)
(大河网)